深圳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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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深圳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深圳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同时印发了《<深圳经济特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任务分工表》,标志深圳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正式建立。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召集;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创新委等29个部门和单位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科协,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市科协党组书记兼任。因工作需要调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经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召集人可以临时决定召开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需要召集联席会议部分成员单位研究、协调、处理科普相关专项工作。
联席会议是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机构,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审议市科普工作规划,提请市政府批准发布;审定市科普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审议科普发展政策措施、科普场馆建设、经费安排等重大事项,根据市政府授权作出相关决定;审定科普工作评估报告;统筹协调科普工作重大事项;研究处理其他相关工作。
根据规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当贯彻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工作部署,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科普工作;协助联席会议办公室从事相关工作;向联席会议汇报本单位开展科普工作的情况及本单位发生的有关科普工作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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